星零IP属地:陕西·商洛 发布于3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(🎷)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(🌴)总干事,同时也是(shi)北京鸟人艺术推广(guang)有(🛬)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(〽)公司”)的控股(🕉)人(ren)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(🐮)国起诉好(hao)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(shou)则(🏏)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(🚈)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(🥟)者查(cha)询天眼查及中(👬)国(🌃)裁判文书网发现(xian),近年(nian)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(fa)起的版权(quan)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(🚁)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(li)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(🧞)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(bi)然是归周亚平个人(ren)公司(si)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(🥦)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(yue)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(de)一份(fen)民事判决书显(xian)示,鸟人公司要(yao)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(🍲)电视(shi)作品的侵权(🔎),并主张每(mei)首歌元的赔偿(🥤)费(🎅)用。 关于究竟应(🙋)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(😨)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(👂)会所辩(bian)称:“根据《著作(zuo)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(🌎)集体管理协会;(🤤)本(🕜)案中鸟人公司仅(🥣)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(🥓)及创作者,是否享(xiang)有其他权利人的(de)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